東莞發(fā)電機租賃控制結構和功能要求 |
發(fā)布時間: 2016/7/6 閱讀次數:55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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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莞發(fā)電機租賃控制結構和功能要求,正常東莞發(fā)電機租賃如果與市電智能化的話,都需要一些本的要求,對控制系統(tǒng)的要求,如下: (1)屏體結構型式應為固定式,采用與機組一體式安裝方式。 (2)屏內配帶柴油發(fā)電機組智能控制單元和蓄電池組。 (3)遙控功能:包括遠方開/關機和緊急停車功能。 (4)遙信功能:包括工作狀態(tài)(運行/停機)和工作方式(自動/手動)信號的遠傳。 (5)遙測功能:包括三相輸出電壓、三相輸出電流、電池電壓及輸出功率的遙測。 (6)通信接口:應具有通信接口(RS-485)并能提供完整的通信協(xié)議。 (7)自動化功能:含自啟動、自投入、自保護、自切除、自停機功能。 |